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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电子证照签发试点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邮政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邮政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关于“持续完善电子证照共享服务体系,推动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邮政管理部门“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现选取安徽省邮政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邮政管理局开展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电子证照签发试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实施《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电子证照标准》,开展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电子证照签发试点,验证电子证照管理功能,优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为全国范围推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电子证照签发应用打牢工作基础。

二、工作安排

开展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电子证照签发试点。

一是系统准备。市场监管司协调有关技术部门组织试点省局实施许可信息系统与国家局政务服务平台的业务对接和系统调试。磨合业务需求,打通问题节点,实现邮政管理部门许可审批业务系统与政务服务平台在电子证照数据交互方面的顺畅并联。

二是签发应用。9月—10月,试点省局对核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开展电子证照签发试点。

三是总结评估。11月,试点省局向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提交试点总结,开展电子证照签发试点工作评估。

三、工作要求

电子证照作为具有法律效力和行政效力的专业性、凭证类电子文件,是支撑政府服务运行的重要基础数据。开展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电子证照签发应用,是邮政管理部门落实国务院数字政府建设要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试点省局要高度重视签发应用试点工作,将其纳入下半年重点任务,选优配强工作力量,创造良好协同环境,学习掌握系统功能,实现线上线下顺畅衔接,努力取得良好成效。试点过程中遇有问题及时报告。

市场监管司将协调有关单位持续做好跟踪指导、支撑服务工作。(转自国家邮政管理局)

(本期编辑:企划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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